财产分割与公证问题
景宁离婚律师
2025-05-26
在进行财产分割公证时,如果部分财产权利证明遗失,确实可能会对公证的办理造成影响。因为根据《公证法》及其实施细则,申请公证的事项需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。若遗失了部分财产权利证明,公证机构可能无法全面核实财产状况。此时,建议先补办遗失的财产权利证明,或提供其他能证明财产权利的合法文件,再申请公证,以确保公证的顺利进行。法律依据为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》第二十八条,要求公证机构需审查自然人的身份证明、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等申请材料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从法律角度,财产分割公证后的协议本身并不直接具有强制执行力。但经过公证的财产分割协议,在诉讼中可作为证据使用,且一般具有较高的证明力。若一方违反协议,另一方可通过诉讼途径寻求救济,法院在认定协议合法有效的前提下,可依据协议内容作出判决。此时,判决才具有强制执行力。因此,公证虽不直接赋予协议执行力,但增强了协议的法律效力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如果财产分割协议双方不在同一地,是否可以远程办理财产分割公证需视具体情况而定。一般情况下,公证需当事人亲自到场。但若符合特定条件,如公证机构开通了远程视频公证服务,且双方能通过合法有效的身份认证,那么可能可以远程办理。建议咨询当地公证机构,了解其是否提供远程公证服务及具体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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